学生处是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是负责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学生资助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协助指导各系开展班主任工作;
2、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育人工作,负责学生的表彰奖励与处分;
4、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5、负责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6、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维护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