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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 “三级联创”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豫教工委〔2024〕268 号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

“三级联创 ”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党(工)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校、委管中职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第二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及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引领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面向全省高校遴选培育第三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5 个、标杆院系 50 个、样板支部 100 个;面向全省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不含幼儿园,下同),遴选培育首批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 30 个,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且下设党支部的中小学校,从下设党支部中遴选培育首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30 个。全省党建工作示范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设周期均为 2 年。

已获评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自动认定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不参与申报;优先推荐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参与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已获评河南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的,不参与申报全省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

(二) 建设任务

入选的全省党建工作示范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要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建设期内,创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要着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等出成果;创建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院(系)党组织政治功能、破除“ 中梗阻 ”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等出成果。

建设期内,创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要着重围绕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完善党建工作体系,构建“一校一品 ”党建文化,推进党的建设和学校管理服务、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等出成果;创建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出成果。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一)高校

1.创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1)学校党委原则上至少成立 5 年,且在 2 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学校党委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模范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3)近 5 年来,学校党委曾获得厅局级(含)以上表彰,或在最近 1 次年度综合考核中领导班子获得“优秀 ”等次,或在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获得“好 ”等次;学校多名师生获评全国、全省及厅局级(含) 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在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力。

(4)近 3 年来,学校党委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建设要点清单(高校党委)》(见附件 1)所列要求。

2.创建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1)院(系)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 5 年,且在 2 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院(系)党组织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 5 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获得“好 ”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厅局级(含) 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在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近 3 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院(系)党组织原则上应为校级标杆院系,且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建设要点清单(高校院<系>党组织)》(见附件 2)所列要求。



3.创建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1)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 年,且在2 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近 3 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获得“好 ”等次;至少 1 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 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在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教师党支部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双带头人 ”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 3 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党支部原则上应为校级样板支部,且有条件在建设期达



到《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建设要点清单(高校党支部)》(见附件 3)所列要求。

(二) 中小学校

1.创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

(1)学校单独建立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5 年,且在 2 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学校党组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有效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应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3)近 5 年来,学校党组织曾获得县处级(含)以上表彰,或在最近 1 次年度综合考核中领导班子获得“优秀 ”等次,或在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获得“好 ”等次;学校多名教职工获评县处级(含) 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在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力。

(4)近 3 年来,学校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



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建设要点清单(中小学校党组织)》(见附件 4)所列要求。

2.创建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1)学校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且下设有党支部,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 年,且在 2 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党建活动特色鲜明,德育和思政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 3 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获得“好 ”等次;至少 1 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 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先进典型等;在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近 3 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



实施细则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建设要点清单(中小学校下设党支部)》(见附件 5)所列要求。

三、组织实施

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领导下,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评定工作;组建评审专家组,负责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工作。委厅组织干部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管理考核、验收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2 月)

1.名额分配。 申报创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符合条件的省内高校均可参加;申报创建标杆院系,“双一流 ”建设高校可推荐 3 个,“双一流 ”创建高校可推荐 2 个,其他高校可推荐 1 个;申报创建样板支部,根据高校党支部和党员人数规模分配相应名额(见附件 6)。无合适推荐对象的,可以少申报或不申报。

“双一流 ”建设高校推荐一流建设学科、倍增学科,“双一流 ”创建高校推荐一流创建学科, 国家“双高计划 ”建设单位推荐高水平专业所在院(系)党组织或党支部申报创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可不受分配名额限制。

各地申报创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样板支部,根据学校党组织数量分配相应名额(见附件 7)。厅直属学校、委管中



职学校申报创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 申报创建样板支部,每校可推荐 1 个。无合适推荐对象的,可以少申报或不申报。

2. 自评推荐。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高校、厅直属学校、委管中职学校党委要专题研究部署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积极参与申报。各地中小学校推荐对象由地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把关后统一上报,高校、厅直属学校、委管中职学校由学校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统一上报。

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要分别对照《建设要点清单》,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获得推荐资格的党组织,要统筹谋划 2 年建设周期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各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举措、经费预算等,按类别对应填写《申报书》(见附件 8),并提供支撑材料。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高校、厅直属学校、委管中职学校党委按照程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于 2025 年 2 月 15 日 24:00 前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www.sizhengwang.cn)统一上传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和支撑材料(操作指南见附件 10)。

3.材料评审。评审专家组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 ”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4.实地考察。评审专家组择优对申报对象开展实地考察,主



要采取座谈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师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申报单位党建工作整体情况。

5.遴选确定。根据材料评审、实地考察和平时掌握情况,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后, 由委厅党组审核确定建设单位名单。

6.经费拨付。对入选的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设单位, 由主管上级党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 20 万、2万、1 万专项经费,学校党委按照不低于 1:1 的比例配套支持;对入选的全省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样板支部建设单位, 由主管上级党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 5 万、1 万专项经费,学校党组织按照不低于 1:1 的比例配套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无关的开支。

(二) 管理考核(2025 年 3 月至 2027 年 3 月)

省委教育工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入校指导、实地督查。各建设单位应在省教育厅官网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专栏(https://jyt.henan.gov.cn/zt/2024/djgzzl/)广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成效,在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每月不少于 1 次动态展示建设过程。

省委教育工委将于 2026 年 3 月组织开展中期考核,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单位应于 2026 年2 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评估反馈意见,



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落实,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三) 验收推广(2027 年 4 月)

建设期满,各建设单位提交工作总结和成果汇编。验收工作采用学校自评、专家组考评、委厅认定三级考核机制,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信息平台宣传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实地抽查情况等均作为验收重要依据。

验收结果于 2027 年第二季度公布,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通过的单位,有关建设成果在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展示,并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典型案例结集出版、现场会议展示等工作,面向全省学校推广应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严格追责问责,并取消所在学校各级党组织 2 年内申报党建工作创优项目的资格。

建设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出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所属单位人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高校、厅直属学校、委管中职学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省党建工作示范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指导建设单位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资源等支持。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

(二)强化示范引领。要加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选树培育,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高校要注重培育校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特别是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所在党组织的建设,逐步实现培育创建全覆盖。各地要注重培育市级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样板支部,特别是加强立德树人成效明显的中小学校党组织的建设,着力推动党建与育人深度融合。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培育建设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先进做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推广到面上去,带动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三)实行动态管理。为倡导“党建工作永远在路上 ”的积极进取精神,打破消极守牌思想,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平时工作中,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获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督导。获评单位



出现以下问题的将予以摘牌:①在党建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域出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③所属单位人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问题;④其他不宜评定为党建工作示范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情况。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艳霞、卓德虎,联系电话:0371-69691085。



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建设要点清单(高校党委)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建设要点清单(高校院<系>党组织)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建设要点清单(高校党支部)

4.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建设要点清单(中小学校党组织)

5.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建设要点清单(中小学校下设党支部)

6.各高校样板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7.各地党建工作示范中小学校、样板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8.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申



报书

9.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强基引领“三级联创 ”工作申报汇总表

10.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材料上传操作指南








202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