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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 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 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 号) 工作要求,保障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统一部署,我厅决定开展 2025 年度高 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高校实验室(含高等职业院校实训室,下同)。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 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参照本通知要求统筹组织开展,省教育厅职 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加强督促指导。

二、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

1.提高政治站位。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 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高校实验室管 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统筹,认真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 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各高校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学习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逐条 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3.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高校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 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完善高校实验室安 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各高校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应全 面负责本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 制定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二级单位认真落实分级分类 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 ” 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 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4.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 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强化实验室安全导师责任制, 明确导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 严格防控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检查成果运用。检查成果运用是确保实验室安全、防 范潜在风险、提升安全管理效能的关键环节。针对检查数据,精 准梳理分析,明确风险重点,将检查结果按安全隐患类型(如危 险化学品管理、场所环境、安全设施、设备操作等)进行分类, 根据风险等级(高/中/低)划分优先级。适时召开推进会、复盘 会,切实起到教育师生、促进工作的作用。

三、工作安排

(一)高校开展自查(2025 年 5 月)

1.各高校按照要求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进行广泛部署动 员,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 目表(2025 年)》(见附件1),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高校要制定适合本校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 格管理。各高校要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 号)文件要求,准确确定本 校 I 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填报《高等学校 I 级(重大风险) 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随本年度自查报告一同报省教育厅备案; 省教育厅将对所属高校 I 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建立台账并进行 重点关注。

3.各高校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 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 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4.各高校自查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并将签字盖章后的《高等学校实 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见附件2,上报时须附上附表2.1、2.2、2.3) 电子版(所有文件均需包含Word 版和盖章后的PDF 扫描版)于5 月 23 日前报送至工作电子邮箱,纸质版由各高校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 部门留存备查。

(二) 自查整改(2025 年 5 月)

1.各高校根据自查情况,组织开展现场复查工作,重点对立行立改 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重点核 查责任人落实和整改方案制定情况。

2.对未及时整改或未制定可靠整改方案的实验室,责令实验室立即 停止使用,完成整改后方可开放使用。

3.各高校 5 月 30 日前提交《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问题整改清 单》至工作电子邮箱

(三) 现场检查(2025 年 5-6 月)

1.省教育厅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对 高校随机开展进校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间拟定于5 月下旬开始,具体入校时间将提前 2 天通知相关高校。

3.2025 年现场检查不低于高校总数的三分之一。市属高校的实验室现场检查工作,由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省教育厅加强指导。

4.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检查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未 达到要求、上一年度现场检查整改不到位、本年度自查工作报告报送不及 时的高校,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四) 现场检查问题整改(2025 年 7-9 月)

1.对现场检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 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接受现场检查的高校,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 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于 9 月 30 日前形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 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3)并发送至工作电子邮箱

3.深化责任约束,压实主体责任。现场检查中,发现对往年查 出问题整改不力或同类重大安全隐患重复出现的实验室,省教育 厅将全省通报并约谈相关高校负责人。

(五) 安全检查回头看(2025 年 10 月)

1.省教育厅根据前期检查情况,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入校回头 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 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 不及时或不到位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 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 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现场检查程序和要求

1.学校汇报。学校简要汇报实验室安全工作整体情况,时间 控制在 10 分钟内。

2.查阅资料。查看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 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 单、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现场检查。选定不少于 3 个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 危险废物存储处置等相关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具体名单由检 查组现场抽取。

4.随机访谈。对主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实验室管理或实验 教学教师以及学生进行访谈或安全知识测试。

5.反馈意见。检查组向被检查高校反馈意见,指出存在问题, 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检查期间,检查组食宿费用自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向被检查 高校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 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