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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 ”、端午期间廉洁过节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支部、各部门:

“五一 ”将至,为贯通做好“五一 ”、端午期间纠“ 四风 ” 树新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各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部门主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采取务实管用的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节前教育,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要统筹谋划节日期间纠治“ 四风 ”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督促履职尽责,推动遵规守纪。

二、开展警示教育。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共同营造廉洁过节氛围。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监督检查。节日期间,校纪委将紧盯违规吃喝、违规饮酒、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问责力度,快查快处传统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从严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

四、弘扬新风正气。各支部要坚持纠树并举,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弘扬党的光 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风家教,带头抵制“无事酒 ”、人情攀比、餐饮浪费等不良习气,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引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如发现重大问题、重要舆情等情况要及时报告。 联系电话:0377-60867087


2026 年 4 月 30日